汶川大地震,從這次特大災害中,我們應吸取什么教訓呢?為了避免以后類似的悲劇再發生,我認為在房屋建筑結構設計、房屋建筑抗震鑒定應做到以下兩點。
1.要對現行建筑設計及結構設計規范進行修訂,制定有利于結構抗震的建筑設計標準,同時在結構設計規范中加大安全設置標準,制定更嚴格的抗震設計標準,提高地震烈度設防標準,并提高建筑抗震鑒定標準。
(1)建筑設計應符合抗震設計的要求,要制定更嚴格的建筑設計標準,建筑設計不應一味追求新奇,在滿足功能要求同時還要考慮其是否滿足抗震要求,不應采用嚴重不規則的方案。建筑及其抗側力結構的平面布置宜規則、對稱,建筑的立面和豎向剖面宜規則,結構的側向剛度宜均勻變化,豎向抗側力構件的截面尺寸和材料強度宜自下而上逐漸減小,避免抗側力結構的側向剛度和承載力突變。建筑平面布置應盡可能做到使結構的質量和剛度分布均勻,對稱協調,避免突變,防止產生扭轉。在墻、柱布置上均勻對稱,對剛度很大的樓、電梯井要居中布置,避免偏心和扭轉地震作用的產生。
(2)總體來說我國結構設計規范安全設置標準、抗震鑒定標準及地震烈度設置偏低。加大結構安全設置標準及抗震鑒定標準,提高結構設計時的構件安全富裕度,是保證結構安全的基礎,可以最大程度的消除安全隱患,對建筑物安全質量達到標本兼治,也是當前刻不容緩的任務。汶川地震的實踐同時告訴我們,我國原有的地震烈度區劃圖已不精確,需要修訂我國的地震烈度區劃圖。應當組織對地震災區地震動參數、抗震設防要求、工程建設標準進行復審,并進行相應修訂。對學校、醫院、交通、通訊等重點工程要提高設防烈度。所修訂之處不應僅限于汶川地震所波及地區,應對全國地震烈度區劃圖進行精確修訂,以最大程度的避免類似汶川地震設防烈度低的情況再次發生,防患于未然,F行《建筑抗震鑒定標準》50023-95是1995年制定的,距今已經十多年了,期間并未修訂,許多條文標準太低,內容較為陳舊,我們要總結這次汶川地震的經驗,利用這次契機要進行科學合理修訂,提高標準,嚴格要求。
2.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對各類建筑物的抗震鑒定并做好加固工作。
“亡羊補牢,猶未晚也”,汶川地震過去了,我們要消除麻痹思想,立即行動起來,對房屋、橋梁、道路、人員眾多的公共場所的所有建筑物進行一次全面的鑒定,對達不到抗震要求的,該加固的加固,該拆除予以拆除。嚴格按照《建筑抗震鑒定標準》50023-95進行鑒定,第一級鑒定不能滿足要求的,要進行第二級鑒定。在第一級鑒定中包括了結構體系、整體性連接、局部構造及墻體承載力的基本要求,第二級鑒定是以抗震能力指數為衡量指標進行評定的。對現有建筑結構的總體布置和關鍵構造進行檢測,從多個側面的綜合情況來衡量現有建筑的整體抗震能力。根據使用要求采用不同設防分類的設防標準,諸如:有利、不利、危險地段的選擇和處理。設計近震和遠震的地震影響的區分。構件延性構造、強連接弱構件等。與此同時,還應著重考慮以下六個層面。
(1)現有房屋綜合抗震能力判斷。不僅要從抗震構造和抗震承載力兩個側面進行綜合分析,還要區分結構構件失效后的影響是整體性的還是局部性的,當現有承載力較高時,除了保證結構整體性的構造外,其它延性方面的構造要求可稍低。承載力較低時,可用較高的延性構造要求來補充、彌補。
(2)抗震鑒定的重點部位和一般部位。進行抗震鑒定時,可區分重點部位與一般部位,對影響整體抗震性能的關鍵部位做認真檢查,關鍵部位的確定則依據結構的震害特征,不同的結構類型有不同的部位。
(3)建筑場地條件和基礎類型。一般只要不是地基存在缺陷或處于不利地段的場地,可不進行抗震鑒定 ,可以只對上部結構進行鑒定,對結構構造方面也可適當降低。對于不利地質或場地,上部結構的有關構造鑒定需要加強。
(4)合理性檢驗?拐痂b定時,如舊房規則而且傳力途徑合理,與新建工程需采用相同的尺度衡量。如果不規則、不合理,則處理要求與設計應有所不同,對有關部位應提高鑒定要求,對傳力途徑不合理的結構,要注意抗震薄弱的程度,相應提高相關的鑒定要求。
(5)材料要求?拐痂b定時應首先明確結構構件實際達到的材料強度等級,加以控制。這樣做的目的一是為了判斷結構實際具有的承載力,二是為了在一定程度上縮小鑒定時抗震驗算及后期加固的范圍。
(6)加固的整體布置和宏觀控制?拐鸺庸滩煌诠こ淌鹿实男迯。需加固的一般正常使用都是安全的,而抗震加固是要使結構達到規定的設防要求。